精神文明建设{已被停用}
关于我省荣获信息产业部 共青团中央命名和认定的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5-11-01
陕西省电信公司、陕西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
信息产业部、共青团中央于2005年4月27日发出《关于命名和认定通信行业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报》(信部联人[2005]177号),其中我省通信行业被新命名的1个,继续认定的10个,现予以转发。
一、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是: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神木县综合营业部。
二、继续认定的全国青年文明号是: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公众客户部大厦营业厅,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韩城市电信局营销中心组,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电信营业班,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营业服务部西华门中心电信营业厅,中国联通陕西安康分公司城区部分江南营业厅,中国联通陕西延安市营业厅,陕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尚朴路营业厅,陕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计费班,陕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信息中心,陕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1860客户服务中心。
希望各省级电信运营企业认真总结创评经验,加强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向全国青年文明号学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希望受到命名和认定的单位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开拓进取,再创新的业绩,为我省电信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