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已被停用}
关于开展全省电信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3-24
陕通局监[2010]63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电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文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文明委(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2010年在全省电信行业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荣誉称号设置
文明单位:主要指由我局命名的全省电信行业文明单位。其他类别的文明单位,我局可予以推荐,由相应管理机关命名。
二、名额分配
行业文明单位具体名额分配为: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2个、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2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各公司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名额即采用差额推选,向我局推荐参加评选的单位。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2010年3月—2010年4月)
各省公司于4月30日前,将行业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及推荐名单报管局。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0年5月—2010年10月)
各省公司要按照《陕西省电信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管局文明办将对各公司推荐的行业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四、检查标准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检查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其他有关事项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申报、考核、表彰等有关具体规定依照《陕西省电信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实施办法》(陕通局监[2009]50号)文件开展。
联系人:范莉(省通信管理局监察处)
电 话:029-88333386 传真:029-88333382
电子信箱:fan1i@shxca.gov.cn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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