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电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四大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7-08-06
陕西省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
为充分发挥活动载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省电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开展,根据省文明委(办)、信息产业部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省通信管理局决定,2007年在全省电信行业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最佳单位”、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4项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四大创建”活动)。现就“四大创建”活动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大创建”活动荣誉称号设置
1、文明单位:主要指由省管局命名的全省电信行业文明单位。其他类别的文明单位,省管局可予以推荐,由相应管理机关命名。
2、“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指由省管局表彰的全省电信行业“最佳单位”和经省管局推荐、由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全省“最佳单位”。
3、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指由省管局表彰的全省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和经省管局推荐、由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等单位表彰的全国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企业、班组、个人)。
4、“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指由省管局表彰的全省电信行业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主题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
二、名额分配
1、行业文明单位具体名额分配为:陕西省电信公司2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2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由各公司向省管局推荐参加评选。
2、“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名额分配以各公司与省管局签订的《任务书》为准。
3、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具体名额分配为:①电信服务明星单位:陕西省电信公司1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1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经评选产生3个电信服务明星单位;②电信服务明星班组:陕西省电信公司2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2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③电信服务明星:陕西省电信公司3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3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3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2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以上均由各公司向省管局推荐参加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择优向信息产业部推荐全国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企业、班组、个人)。根据“帮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省或部级电信服务需警示基层组织及电信服务需帮扶基层组织。
4、“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至3个,参评对象为各省级公司,由省管局直接评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先进单位参评对象为市级分公司,具体名额分配为:陕西省电信公司2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2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由各公司向省管局推荐参加评选。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各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现就有关时间安排予以明确:
1、创建文明单位推荐名单及各单位创建规划于4月13日前报省管局。
2、“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和“相对落后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以《任务书》规定为准。
3、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相关申报材料于7月底前报省管局。
4、“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先进单位相关申报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省管局。
四、检查标准
文明单位、“最佳单位”、电信服务明星单位、“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检查考核标准见附件。电信服务明星班组检查考核标准参照电信服务明星单位标准有关部分执行。电信服务明星以各公司推荐意见为主,不再另行安排考察。
五、其他有关事项
各类创建活动申报、考核、表彰等有关具体规定请参照《陕西省通信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实施办法》、《陕西省通信行业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申报、考核、命名实施细则》、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电信服务“评优帮差”活动的通知(信行办[2003]2号、信行办[2004]3号、信行办函[2005]1号、信行建[2006]2号)、《陕西省电信行业“评优帮差”活动“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申报、评比、表彰实施细则》、《关于印发<陕西省电信行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联系人:杜建龙(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传真:029-88333382
电子信箱:djl@xiantelecom.com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陕西省电信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量化考核测评体系
为充分发挥活动载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省电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开展,根据省文明委(办)、信息产业部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省通信管理局决定,2007年在全省电信行业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最佳单位”、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4项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四大创建”活动)。现就“四大创建”活动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大创建”活动荣誉称号设置
1、文明单位:主要指由省管局命名的全省电信行业文明单位。其他类别的文明单位,省管局可予以推荐,由相应管理机关命名。
2、“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指由省管局表彰的全省电信行业“最佳单位”和经省管局推荐、由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全省“最佳单位”。
3、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指由省管局表彰的全省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和经省管局推荐、由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等单位表彰的全国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企业、班组、个人)。
4、“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指由省管局表彰的全省电信行业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主题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
二、名额分配
1、行业文明单位具体名额分配为:陕西省电信公司2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2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由各公司向省管局推荐参加评选。
2、“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名额分配以各公司与省管局签订的《任务书》为准。
3、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具体名额分配为:①电信服务明星单位:陕西省电信公司1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1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经评选产生3个电信服务明星单位;②电信服务明星班组:陕西省电信公司2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2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③电信服务明星:陕西省电信公司3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3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3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2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以上均由各公司向省管局推荐参加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择优向信息产业部推荐全国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企业、班组、个人)。根据“帮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省或部级电信服务需警示基层组织及电信服务需帮扶基层组织。
4、“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至3个,参评对象为各省级公司,由省管局直接评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先进单位参评对象为市级分公司,具体名额分配为:陕西省电信公司2个、中国移动陕西公司2个、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2个、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1个、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1个、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1个,由各公司向省管局推荐参加评选。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各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现就有关时间安排予以明确:
1、创建文明单位推荐名单及各单位创建规划于4月13日前报省管局。
2、“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和“相对落后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以《任务书》规定为准。
3、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相关申报材料于7月底前报省管局。
4、“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先进单位相关申报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省管局。
四、检查标准
文明单位、“最佳单位”、电信服务明星单位、“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单位检查考核标准见附件。电信服务明星班组检查考核标准参照电信服务明星单位标准有关部分执行。电信服务明星以各公司推荐意见为主,不再另行安排考察。
五、其他有关事项
各类创建活动申报、考核、表彰等有关具体规定请参照《陕西省通信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实施办法》、《陕西省通信行业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申报、考核、命名实施细则》、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电信服务“评优帮差”活动的通知(信行办[2003]2号、信行办[2004]3号、信行办函[2005]1号、信行建[2006]2号)、《陕西省电信行业“评优帮差”活动“电信服务明星(单位、班组、个人)”申报、评比、表彰实施细则》、《关于印发<陕西省电信行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联系人:杜建龙(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传真:029-88333382
电子信箱:djl@xiantelecom.com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陕西省电信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量化考核测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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