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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信行业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5-11-0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通信行业统计年度综合评比工作,增加透明度,真正起到促进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信息产业部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比对象:陕西省电信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陕西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

    第三条 考核评比内容:统计年报、定期报表、统计分析、基础工作及其他有关内容。

    第四条 考核评比计分标准、方法及原则
    综合考评采用分项打分,加权汇总的办法。
    (一)将每个专业的年度工作分解成若干个项目,每项工作的基本分是“100”,根据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计分标准进行单项打分。
    (二)对各单项工作的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得到综合得分。
  根据各项工作的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工作目标要求,及其在整个统计工作中的比重,给予其汇总权数。各项工作的权数,将根据每年工作的重点和具体情况,必要时做适当调整。2005年的权数如下:
     总分: 100
     (1)年报上报时间               30
     (2)年报上报格式               5
     (3)年报差错率                30
     (4)统计分析篇数               15
     (5)统计分析质量               10
     (6)基础工作和工作总结            10
    (三)评分原则
    1.报表报送
  (1)未报制度规定的报表,一次扣20-40分;
    (2)迟报(在制度规定的上报时间以后重报,视同迟报)制度规定的报表,根据迟报的时间和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一次扣2--15分;
    (3)上报数据存在问题,根据上报数据差错率及数据错误的严重程度,一次扣1--15分。
    (4)在本年度发现上年度上报的“月报”或“年报”数据有错误,或在本月度发现本年度以往月度上报的数据有错误,要参照上述标准,对本年度该项工作酌情扣分。本条款包括以各种理由要求调整上年同期数的情况(但可根据调整的原因,酌情不扣分或从轻扣分)。
    (5)对重大的数据调整在报送报表的同时未附文字说明或口头说明,酌情扣1-8分。
    2.分析研究
  (1)分析研究报告(包括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等),少于1篇的,扣2分。
    (2)对本年度分析研究工作开展较好的,即分析研究报告数量较多、质量较高,酌情加1--10分。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