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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陕西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3-15

 

陕通局安[2010]54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
 
近期,我局对陕西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未备案网站(www.bbs.la)提供接入服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工信部《关于依法查处公安部门通报违规网站的通知》(工信电管函[2010]51号),我局在对涉及我省违规网站(www.bbs.la)核查时发现,该网站未履行备案手续,陕西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该网站提供了接入服务。2010235日,我局对陕西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查,陕西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于31对陕西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警告并处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希望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杜绝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违法行为。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我省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我省互联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