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全省互联网站备案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1-04
陕通局安[2009]187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
现将9月份全省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集中清理现存的未备案网站情况
9月份,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搜索先后发现我省接入未备案网站66个,分别是:省电信公司42个、省联通公司1个、省铁通公司1个、陕西玄鸟公司18个、西安云翼公司2个、陕西通信信息公司2个。经过集中清理,截至9月25日,其中的22个网站完成了备案手续,但仍有44个网站未完成备案补办手续,分别是:省电信公司40 个、陕西通信信息公司2个,省联通公司和省铁通公司各1个。
(二)集中更新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情况
截至9月20日,省内提供接入服务的备案网站总数为10866个,全省各单位共对1558个网站的备案信息进行了核实,核查率为14.3%(9月份各单位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情况详见附件一)。
9月份,我局审核新增网站备案信息4252条,审核通过1967条,审核通过率为46.3%。其中省内提供接入服务的新增网站备案信息为1010条,我局审核通过553条,备案信息准确率为54.8%,与工信部所要求的月新增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达到87%的要求差距仍然较大(9月份全省网站备案信息审核情况统计分析见附件二)。
截至9月25日,各单位根据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工信电管函[2009]254号)要求,依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备案管理支撑中心提供的数据,全面完成了对“名义接入”网站和“实际接入”网站的清理工作。同时,按照工信部对“实际接入信息”密码重置工作的要求,陕西玄鸟、陕西中光电信、陕西正龙、陕西通信信息、陕西扬子信息、陕西西部数通6家公司已及时向我局提交了密码重置申请,保障了网站备案信息核查和更新工作顺利开展。
(三)集中更新不准确IP地址备案信息情况
9月份,我省向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上报IP地址分配使用信息111条,其中省电信公司上报104条、陕西通信信息公司上报6条、陕西西部数通公司上报1条。
(四)技术支撑手段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看,陕西玄鸟公司、陕西正龙公司目前己完成系统的开发,部分功能已经开始在线使用。其他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仍未完成网站备案系统功能的研发工作,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清理现存未备案网站不彻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要求,各接入服务商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未备案网站的代备案工作,逾时应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但是,时至9月份,省联通公司、省铁通公司、陕西通信信息公司3个单位仍未彻底完成该项工作,仍在为个别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二)更新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工作进展缓慢
一是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自查自纠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工作力度不大,工作进度不快,核查率仍然偏低。二是各单位对新增网站备案信息审核不认真,把关不严格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不仅增加了我局审核网站备案信息的工作量,也增加了网站备案时间,给广大用户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上报IP地址备案信息不及时
根据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要求以及工信部IP地址信息备案系统功能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应及时向部备案管理系统报备本单位IP地址来源信息和分配使用信息,以便对IP地址实施动态管理。同时,IP地址信息备案工作也是此次集中加强网站备案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但是,个别单位始终不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能实时、准确、完整地向部备案管理系统上报IP地址信息。特别是陕西扬子公司,在我局己对该公司提出过批评的情况下,9月份仍未向部备案管理系统报备本企业IP地址分配使用信息。在此,对该公司再次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该公司尽快完成IP地址报备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网站备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之熟练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熟练掌握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操作使用方法。同时,要通过培训学习,努力解决网站备案工作人员调整变动后网站备案工作衔接不好的问题。
2、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各单要严格执行网站“先备案、后接入”的管理规定,要坚决杜绝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现象再次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网站备案工作专人专岗的要求,认真履行备案信息审核职责。从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两方面巩固完善网站备案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3、切实加强IP地址报备工作。各单位要严格依照《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产部33号令)要求,切实落实IP地址备案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向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报备IP地址信息分配使用信息,确保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4、加快技术支撑手段的研发工作。尚未完成技术支撑手段研发工作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明确责任和任务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研发工作,尔后根据工信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实现系统的在线调测运行。
附件2:9月份网站备案情况统计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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