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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5130呼叫中心业务接入号码延长使用期限备案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2-28

 

陕通局网函[2009]149
 
神州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95130”呼叫中心业务接入号码使用期的备案报告收悉。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为你公司换发了编号为B1.B2-20090007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同意你公司“95130”号码的使用有效期变更为与部编号为B1.B2-20090007的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一致。该号码允许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二、你公司可持本通知到相关公司办理有关号码启用事宜。
三、用户拨打该号码时,收费标准按照原信息产业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电信网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你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码号资源的有关规定,服从我局对码号资源的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