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部31号令)的规定,现对申请注销和有效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的陕西三信通讯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的通信建设资质予以注销,特此通告。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