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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保障紧急特服业务通畅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5-11-01
陕通局联[2005]29号


陕西省电信公司、陕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各市公安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卫生局:
  紧急特服业务关系到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共同保障紧急特服业务通信畅通,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卫生厅共同确定了我省紧急特服业务受理模式等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接入原则。固定、移动电信用户呼叫紧急特服业务,遵循与现行紧急特服业务受理模式相吻合,就近接入、迅速快捷、方便用户的原则。

  二、紧急特服业务受理模式。我省119、110、120、122等紧急特服业务目前大部分采取分级受理、分级处理的模式。即各市(包括市区)固定、移动电信用户呼叫119、110、120、122由市级紧急特服台受理和处理;各县(包括县级市、区)固定、移动电信用户呼叫119、110、120、122由县级紧急特服台受理和处理(个别县没有设立紧急特服台的由市紧急特服台受理)。因此要求各电信运营公司确保在市、县内所有固定、移动电信用户能够按照现行紧急特服业务受理模式呼叫当地市、县的紧急特服台。

  三、当紧急特服业务受理模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时,由各紧急特服台市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报当地各电信运营企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当地电信运营企业修改数据和资料后,报省公司和省通信管理局备案。

  四、市、县固定、移动电信用户在两市、县交界处由于信号问题可能引起交叉呼叫到邻近另一个市、县紧急特服台的问题,应由受理的紧急特服台处理或通知另一市、县紧急特服台处理。其中,110、119、122特服台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五、外地固定、移动用户通过长途呼叫县紧急特服台时,由于技术原因只能接到市级紧急特服台,应由市级紧急特服台处理或通知县紧急特服台处理。

  六、各电信企业及其下属机构要在各市、县安排专人每日进行各紧急特服业务的例行测试,各市、县紧急特服台应认真配合并核查主叫号码传送是否正确。

  七、各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向紧急特服台提供用户名称、主叫号码、地址等用户信息。紧急特服台应对用户信息保密。提供内容、提供方式、保密要求等具体内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商定。


        省通信管理局        省公安厅        省卫生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