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WCDMA正式商用资费套餐的批复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9-23
陕通局联函[2009]121号
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关于WCDMA正式商用资费套餐的申请》(陕西联通[2008]891号)收悉。根据计价格[2002]1489号和信部联清[2004]2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实施WCDMA正式商用资费套餐,具体资费见附表。
二、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09年9月28日至2010年3月28日。如需延期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报批。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使用范围、优惠资费和期限开展此项业务。按照《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无线上网、呼叫转移等资费属市场调节价,需另履行备案程序。
陕 西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陕 西 省 物 价 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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