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质量通告2009年第6号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0-23
根据《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二○○九年第三季度电信用户申诉情况通告如下:
一、 申诉受理的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我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中心)共收到各类申诉/咨询1024件,其中,陕西电信682件,陕西移动152件,陕西联通144件,陕西铁通8件,其他增值企业3件,咨询/建议35件。申诉中心对797件用户申诉/咨询进行了耐心解答,对215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转交相关企业处理;对涉嫌企业违规经营和服务不达标造成的12件申诉进行了立案处理。经查,在12件立案申诉中,属企业责任的有6件,陕西联通3件,陕西电信2件,陕西移动1件。
二、申诉情况比较
1、申诉量比较
与去年同期相比,用户申诉总量从401件上升至989件(不含咨询/建议),升幅146.6%。与第二季度相比,用户申诉总量从938件上升至989件(不含咨询/建议),升幅5.4%。分企业看,除陕西电信有13.7%的上升外,其他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陕西移动、陕西联通、陕西铁通降幅分别为10.6%、2.0%和50.0%。
2、申诉类型比较
第三季度,除收费争议类申诉较上季度下降了17.0%外,其他两种类型的申诉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通信质量类升幅较大,为83.3%,服务质量类升幅为7.1%。
3、申诉业务比较
第三季度用户申诉的业务中,数据类业务申诉量较上季度有明显上升,升幅23.2%,信息服务类和卡类业务与上季度基本持平,语音业务类较上季度略有下降,降幅2.5%,其中,GSM语音和CDMA语音业务降幅最大,均超过20%
三、申诉热点问题
1、企业对代理商管控不严,致使代理商不按规定办理业务,屡次出现违规入网、擅自变更用户套餐、用户资料管理混乱以及交费不能及时到帐等问题,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2、固定电话和宽带业务不能按承诺期限安装、移机和开通,并存在故障多、修障不及时和无故停机等问题。
3、部分企业对新业务的宣传与实际开通能力不符,误导用户。
4、手机宽带业务入网协议不规范,部分企业在未经用户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开通、取消和变更GPRS业务,在包月GPRS业务套餐流量超出前/后又未提前告知用户,致使产生高额流量费,引起较大争议。
5、手机信号覆盖不到位,部分地区信号弱,个别地点出现盲区;宽带和无线上网业务网速慢、网络不稳定。
6、客服电话人工台接通率低,投诉处理效率低,工作人员业务生熟,宣传解释经常出现错误和不一致,使用户误解。
四、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1、各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代理商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出台可行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有效落实,切实提高代理商的服务水平,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运营企业要加强维护和修障力度,缩短故障时长,保障网络通畅,确保用户正常使用。
3、各运营企业在新业务宣传和推广的过程中,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业务的覆盖范围、使用功能、优惠事项和整体收费构成等内容如实宣传和说明,对自身的限制性规定不要含糊其词误导用户。
4、运营企业应积极履行提醒义务,建立GPRS流量监控发现机制,对超流量部分要及时提醒用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此类争议的发生。
(二)消费提示
1、在办理新业务后,应保留好服务协议和相关材料,对非本人姓名办理的电话业务要及时过户并交接清楚押金、票据等资料,以备出现争议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质量不过关的手机产品,使用这类手机中的“游戏”、“软件下载”等模块时,会被自动点播或订阅信息业务并收取信息费。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到正规经销点或电信营业厅购置质量有保证的产品。
3、收到“响一声”电话或陌生来电时,不要轻易回复,必要时可通过114、电信企业客服电话等途径核实清楚来电方属性,以防上当受骗。
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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