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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1-30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为有效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全面掌握我省电信市场发展状况,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1]58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定于20122月起组织开展2011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企业

(一)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陕西铁通四家基础电信企业。

(二)20111231日前取得我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增值电信企业(以下简称省证增值企业)。

(三)20111231日前,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我局备案的增值电信企业(以下简称部证增值企业)。

二、年检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向我局提交以下书面年检材料:

1)企业年度经营报告,内容包括:2011年度电信业务经营情况(陕西电信、陕西移动、陕西联通要对3G业务市场发展情况重点说明),电信业务资费备案情况,增值业务接入及合作管理情况,客户服务工作情况,对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执行情况,2012年发展规划等。

22011年度年检表格(相关表格详见http://www.chinacc.com.cn网站许可证管理板块下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专栏),其中所接入的信息服务等增值企业情况应于2012217日前报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省证增值企业使用电子和书面两种方式提交年检材料。各企业登陆网上年检系统https://tsm.miit.gov.cn提交年检材料,同时向我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与网上年检材料相对应的书面年检材料。

3.部证增值企业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登陆网上年检系统(https://tsm.miit.gov.cn)参检。

(二)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送年检材料,2012229日前报我局。基础电信企业年检材料报送至局办公室,省证增值企业书面年检材料报送至我局政务接待室。

2.基础企业应于2012217日前向我局报送所接入的信息服务等增值企业情况。

3.增值企业登陆年检系统的默认登陆用户名为企业许可证编号,如:陕B2-20060021;初始密码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如: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46,则密码为20120406

三、年检方式

我局将对各参检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需要通过座谈会和实地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信息服务等业务,适时组织业务拨测。另外,将结合参检企业在电信资费、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码号使用、增值业务市场监测统计、电信用户投诉申诉处理情况及2011年度经营企业违规处罚记录等,对参检企业做出处理。

四、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将在省内相关媒体和我局网站上公示,供社会查询监督。

1.对基础电信企业和部证增值企业,我局将对其形成年检意见,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对按时参加年检且年检事项合格的省证企业,我局将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专用章,并注明年检合格;对未按时参检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我局将责令其改正。按要求改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的(包括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改正情况等),按经整改合格处理;拒不改正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3.我局将对年检合格、信誉良好、经营规范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整改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年检不合格企业,将要求停止开展相关电信业务,确保全省电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各基础电信企业在做好自身参检工作的同时,应积极配合我局开展年检工作,要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严禁向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提供接入服务。

5.上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几年整改不合格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管局政务接待室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5号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大门内西侧

联系电话:029-88333397  029-88450638

联系人:王振华  马瑾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陕通局市[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