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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北京创想空间商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备案的批复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1-13

 

陕通局市函[2010]5
 
北京创想空间商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许可备案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同意开展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的批复》(信部电函[2003]494号)、《关于开放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两项增值电信业务及继续开展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的通告》(信部电函[2006]4号)和《关于批准北京国安创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申请变更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主体的通知》(信部电函[2008]77号)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备案申请。
 
二、你公司在我省开展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的业务覆盖范围仅限西安市,试验期限和管理规定按照信部电函[2003]494号、信部电函[2006]4号、信部电函[2008]77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关于同意开展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的批复》(信部电函[2003]494号)
附件2:《关于开放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两项增值电信业务及继续开展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的通告》(信部电函[2006]4号)
附件3:《关于批准北京国安创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申请变更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商用试验主体的通知》(信部电函[2008]77号)
 
 
 
年一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