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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3-10

 

陕通局市[2010]35号
 
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9年度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091231之前取得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以下简称参检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要求
1、各参检单位应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认真组织填写《2009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参检材料》(见附件),其中《企业经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企业2009年度的电信业务发展情况、业务接入及产品资费情况、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情况、2010年发展计划等。
2、年检参检材料应于2010312前报送我局。
三、年检方式
我局将对各参检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抽查。同时,本次年检还将结合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情况及2009年度经营企业违规处罚记录、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情况等,对参检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四、年检结果
1、对年检合格的持证单位,我局将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专用章,并注明年检合格
2、对未按时参检或存在违规问题的持证单位,我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按期改正的,为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
3、年检合格、限期整改、经整改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名单将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网站(www.shxca.gov.cn)进行公布。
4、许可证年检结果是电信市场管理的主要依据。我局将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年检合格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年检整改企业的后续经营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管;对年检不合格企业,我局将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停止业务接入,确保全省增值电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年检材料报送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195省通信管理局政务接待室(局大门内西侧)
联系电话:02988333397     88333381
 
附件:2009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参检材料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