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我局刘健副局长主持召开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通报了我省上半年共建共享工作推进情况,听取了各电信运营公司关于共建共享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下一阶段作好共建共享工作的有关要求。
会议指出,上半年以来,在工信部的统一部署下,在各运营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顺利展开,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比如,成立了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出台了《陕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确定了251个共建共享重点推进项目,组织了对西安、宝鸡、榆林、汉中、安康等市的共建共享工作推进情况的实地监督检查,完成了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资源数据库资料统计收集等工作。截止6月30日,第一批确定的251个共建共享重点推进项目已完成90.8%,全省已累计完成共建共享项目821项,根据我省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6月份统计上报的数据,包括去年电信业重组时划拨的设施在内,全省已实现铁塔共享1808个,基站共享2699个,传输线路共享9515公里,节约建设投资7.3亿元。
刘健副局长在会议讲话中强调,下一步,我局将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快我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推进步伐。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共建共享工作深入开展。他要求各运营企业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工信部[2008]235号《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及《陕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企业间相互沟通,创造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共建共享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相关标准。他要求省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针对这次会议各公司反映的问题,加强对共建共享基础工作的投入,会同相关专家,尽快研究制定我省的共建共享价格标准、共享资源维护管理标准、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库、专家库等,为共建共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相互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他要求各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相互协调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市级公司层面的协调力度,力争绝大多数问题能在市级公司层面协调解决;要对在用铁塔、杆路、管道等资源进行调查摸底,8月15日之前将相互占用资源情况上报省共建共享协调办公室,经确认属历史遗留的相互占用问题,一律纳入共建共享范围,通过相互协商补签租用协议或进行资产置换解决;要对2008年以前联建的通信管道资产进行清算,由项目的牵头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清算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报省共建共享协调办公室,限期分割资产交付使用。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协调机构作用。他要求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各市级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共建共享完成比率低、公司相互间矛盾大及上半年没有抽查到的地区作为检查的重点。
同时,刘健副局长表示,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未经共建共享协调机构批准的重复建设项目和擅自占用、擅自拆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电信条例》和信部政[2003]453号文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责令拆除违规设施。
(网络管理处 严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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