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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大电信运营公司签署共建共享合作协议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2-16
2月9日,在我局的组织协调下,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联手签署了《陕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我省共建共享工作全面进入实施操作阶段。
合作协议在沟通形式、操作流程、共享模式、维护管理、责任分担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范围、原则、费用、技术要求及权益确定等,符合三方集团提出的“时间优先、技术可行、公平合理、产权清晰”要求,做到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稳步推进,对基层电信企业开展共建共享工作、协商签署合作协议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为推动合作协议在我省全面履行,三家省级公司决定,将合作协议于3日内下发到各市级公司,督促其尽快签署市级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
合作协议明确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机制: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协商由省、市两级运营企业组织,协商层面的确定与共建共享项目的管理相对应;跨市及全省性项目由省级公司相互协商,市内区域性项目由市级公司相互协商;在一方提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需求时,另外两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合作协议明确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费用及权益确定原则: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产权清晰为原则,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共建各方共同出资建设,按出资比例分享产权,二是一方收集共建各方的需求并独资建设,其他各方租用;原则上,铁塔、机房、电源等不可分割的基础设施,由牵头建设方建设,产权为牵头建设方所有;共建共享所涉及到的业主维系等工作由产权所有方或牵头方负责,其他各方应积极协助,所有方应及时向其他各方通报协调情况,产生的费用由各方协商分摊。协议还对共享基础设施的一次性改造费用分配方式和租金的核算分别予以了明确。
合作协议明确了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维护方式: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原则上由所有方负责维护;共建共享各方也可友好协商,委托第三方代维或采用其他维护方式;共建共享各方负责自有专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及故障处理。
(网络管理处 王建玲)
合作协议在沟通形式、操作流程、共享模式、维护管理、责任分担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范围、原则、费用、技术要求及权益确定等,符合三方集团提出的“时间优先、技术可行、公平合理、产权清晰”要求,做到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稳步推进,对基层电信企业开展共建共享工作、协商签署合作协议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为推动合作协议在我省全面履行,三家省级公司决定,将合作协议于3日内下发到各市级公司,督促其尽快签署市级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
合作协议明确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机制: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协商由省、市两级运营企业组织,协商层面的确定与共建共享项目的管理相对应;跨市及全省性项目由省级公司相互协商,市内区域性项目由市级公司相互协商;在一方提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需求时,另外两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合作协议明确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费用及权益确定原则: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产权清晰为原则,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共建各方共同出资建设,按出资比例分享产权,二是一方收集共建各方的需求并独资建设,其他各方租用;原则上,铁塔、机房、电源等不可分割的基础设施,由牵头建设方建设,产权为牵头建设方所有;共建共享所涉及到的业主维系等工作由产权所有方或牵头方负责,其他各方应积极协助,所有方应及时向其他各方通报协调情况,产生的费用由各方协商分摊。协议还对共享基础设施的一次性改造费用分配方式和租金的核算分别予以了明确。
合作协议明确了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维护方式: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原则上由所有方负责维护;共建共享各方也可友好协商,委托第三方代维或采用其他维护方式;共建共享各方负责自有专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及故障处理。
(网络管理处 王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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