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我局责令未按规定参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持证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下列企业改正了存在的问题,报告了整改情况,为整改合格单位: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