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建立全省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9-01
陕通局市[2010]69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为加强对我省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运行监测,推动增值电信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规定及《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我省增值电信业发展的意见》(陕通局市[2010]26号)精神,现就全省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监测报告工作要求如下:
一、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监测数据的报告单位包括:
基础电信企业: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
增值电信企业:省发证增值电信企业、在陕备案且开展经营的部发证增值电信企业。
二、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监测实行季报制,各报告单位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监测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scc@shxca.gov.cn,联系电话029-88333397。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监测报告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填写市场监测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按时报送监测数据。
四、各单位监测信息的报送情况将作为增值电信市场管理和经营许可证年检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时上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单位,我局将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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