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各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最近,部、省治贿办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并将于年底前就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搞好“回头看”工作,迎接部、省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落实。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通局[2006]93号)要求,明确自查自纠“回头看”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对照检查经营者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是否得到了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是否有所增强;行业监管者是否找准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是否及时移交,涉案人员有没有受到恰当处理;是否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完善的意见。
二、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进行整改。要认真梳理前一段整改情况,对虽已经整改,但效果不够好的问题,要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自查自纠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的,要责令其纠正并“补课”;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商业贿赂案件,对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继续敦促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三、认真搞好工作总结。要全面总结自查自纠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对于如何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防上问题反弹,要探讨新思路、提出新措施,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12日前报局治贿办(局机关各处室交局办公室,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交局市场监管处)。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