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配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号码的批复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12-19
陕通局网[2011]185号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专用号码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核配“96119”为省内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专用号码,并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群众使用习惯,同时避免误拨,核配“96119”省内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专用号码,接入指向为省内各设区市公安消防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二、你单位可持本批复到电信运营公司办理有关号码启用事宜,并在号码开通5日内报送我局。
三、电信网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按照信部联清[2004] 517号文件规定,“96119”号码属省内使用5位短号码,收费标准为4.8万元/年。鉴于,此码号资源占用费已由前期在西安市开通此号码的西安消防支队承担,请你单位协调统一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有关交费信息可登陆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shxca.gov.cn)查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