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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通信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2-08-19
陕通局政[2002]67号

陕西省电信公司、联通陕西分公司、陕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吉通陕西分公司、网通陕西分公司、铁通陕西分公司、省电信实业公司、省通信实业公司:
    《陕西省通信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通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实施。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陕西省通信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省通信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通信行业开展“行业文明单位”评选工作。“行业文明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评选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标准、范围    
    (一)申报条件
    1、获得上一年度省委、省政府最佳单位称号或行业最佳单位称号;已获得所在县(市、区)文明单位称号,或经所在县(市、区)文明办审查同意;
    2、按规定制定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二)行业文明单位标准
    1、综合标准
    领导班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创建意识强;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实绩显著;重视职工教育,文化设施完善,职工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质量达到或高于行业标准;严格执行电信资费政策,抵制低价倾销等价格违规行为;遵守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管理规定,及时处理网间互联互通业务;安全生产措施完善,责任落实;环境整洁、优美,生产条件良好;民主与法制教育扎实,单位治安状况良好。
    2、评选年度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严重经济案件、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的;受到通信管理局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含两次)或受到一次行政处罚但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出现与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损行业形象的;未在员工中开展道德法制教育,组织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的。
    (三)申报范围
    省内各电信运营公司、实业公司及所属的市、县(区)经营机构,直属企业(单位)。
    二、创建要求
    创建单位要根据行业文明单位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规划,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要把创建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职工,使之成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完成的期限,定期检查落实。
    三、评选办法 
    (一)自查总结
    创建单位按照文明单位的要求和创建规划的安排、认真落实创建措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后,对照陕西省通信行业文明单位标准、条件,进行自我测评,认为基本符合标准、条件的,提出考核验收书面申请,上报申报表格(一式三份)和创建总结材料(一份)。经企业上级单位和当地县(区)文明办审核后,将申报表格和总结材料报省通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验收
    省通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申报单位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将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核查或重点抽查。考核验收工作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听取创建工作和自查情况汇报,查看创建工作资料;2、检查创建现场;3、召开有关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等。
    四、命名及管理
    经行业文明办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报省通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省通信管理局批准命名,授予奖牌和证书并通报表彰。被命名的行业文明单位应在其单位门前悬挂文明单位牌匾。行业文明单位命名后,可按照当地市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政策予以奖励。
    行业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届四年,届满应降一级重新申报。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被批准的不再享有行业文明单位称号。行业文明单位在称号保留期限内,若出现创建水平下降,命名机关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销称号的处理。行业文明单位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撤销其称号并予以通报。(1)领导班子成员因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2)出现了严重的封建迷信、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吸食毒品等不良现象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4)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5)单位内部治安综合治理不力,发生重大刑事犯罪的;(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7)忽视环境整治,生产现场“脏、乱、差”现象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