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1600074-2/2007—00333 |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处 |
| 名 称:关于陕西电信“商务领航”资费套餐方案的批... | |
| 发文日期:2007-12-03 | 文 号:陕通局联函[2007]119号 |
| 信息分类:电信资费 相关规定 | |
| 关 键 词:陕西电信 资费套餐方案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陕西电信“商务领航”资费套餐方案的批复 | |
关于陕西电信“商务领航”资费套餐方案的批复
陕通局联函[2007]119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
你公司《关于“商务领航”系列套餐资费方案的请示》(陕电信[2007]367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和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计价格[2002]148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商务领航” 资费套餐营销活动,具体资费见附表。
二、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07年12月5日至2008年6月5日。如需延期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报批。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使用范围、优惠资费和期限开展此项业务。按照《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在用户协议中载明使用时限,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四、在优惠方案执行之日起半年内,及时向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提交新资费调整情况跟踪报告。该报告应包括资费调整后的业务发展情况、资费执行情况及社会各方面的反映等内容。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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