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对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为无电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接入问题 处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L-SCC-2009-027
生成日期:2009-12-02
主办处室:市场监管处
内容概述:对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为无电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接入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备注:
索引号:L-SCC-2009-027
生成日期:2009-12-02
主办处室:市场监管处
内容概述:对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为无电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接入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备注:
关于对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为无电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接入问题 处理情况的通报
陕通局市[2009]200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
近日,我局对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为无电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接入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9月24日接到工信部下发的省内异常话务转接平台线索后,我局立即着手调查处理非法接入号码0912-8976357的线索情况。经查,系我省移动榆林分公司擅自为无经营许可证的深圳金中公司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接入,非法经营VOIP业务,9月 25日下午15:30已将非法平台关闭。近日,我局对涉及提供非法接入的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违反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3条“基础电信企业不得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对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省移动公司已按我局要求对榆林移动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给予撤职处理,现在全省电信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各电信运营公司应从此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电信条例》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强化基础电信企业业务接入管理责任进一步做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工作的通知》(信部电[2008]141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教育,切实树立依法经营的观念,提高员工素质,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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